甲某最近以公司的名义欺骗消费者购买多个金融产品,并消费者隐瞒了金融产品的风险性质,金融产品的数量达到三万元,该行为是否属于诈骗公司财务,情节是否严重?会受到什么样的出发?

辽宁 - 辽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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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19-06-25 06: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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