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患者亲属事情发生在17年1月1日另一方用长柄开山刀劈伤年纪83岁老人,导致多处骨头断裂,经住院23天出院,是不是构成有意伤害罪精神损失抚慰金准则能达多少?

辽宁 - 丹东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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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到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患者构成伤残或者受害人丧命的,患者或死者继承人能够主张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到精神损害,导致严重后果的,能够要求加害人予以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使人精神损害,但未导致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通常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通常确定在5万元以内。损害特别严重的,能够在5万元基础上适当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保险公司或侵权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第一款的限定承受赔偿职责,受害人不应承受。关于交强险保险公司承受精神抚慰金比例问题交强险丧命伤残赔偿限额包括许多事项(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法律未作明确限定或解释之前,所有的这些事项是平等的,均应在限额中予以赔偿。如总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则按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总损失中所占比例,乘以交强险限额,得出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应赔偿具体金额,其余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由肇事方承受。

2019-04-06 11:21: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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