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受理的,隶属侵占做法,《刑法》第270条限定的侵占罪,其犯罪爱人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差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做法特征,即合法拥有+违法侵吞:做法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拥有的财物违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2019-03-17 18:29: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