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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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按揭房归女方所有,目前房屋证要祛除男方的姓名,想知道可否能够或者需要走什么流程

湖南 - 益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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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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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夫妻协议离婚,按揭房归女方所有,目前房屋证要祛除男方的姓名,想知道可否能够或者需要走什么流程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限定:两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不能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
(一)两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认可竞价获到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组织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获到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予以另一方赔偿
(三)两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配。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事实上分配使用的,能够分配使用。对不能分配使用的,能够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获到赔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两方住房情况、照看抚养娃儿的一方。在两方要求等同的情况下,应照看女方。婚后两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换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隶属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赔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置。

2019-03-03 08:4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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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北京-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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