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征地拆迁

支XX与徐XX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原告:支XX,女,1935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委托代理人:迟涛,安徽国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左XX,安徽国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徐XX,男,1967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委托代理人:郑XX,(被告徐XX之妻)。

委托代理人:张XX,蚌埠市淮滨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支XX诉被告徐XX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对被告徐XX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支XX撤诉确系自愿,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支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58元,减半收取679元,由原告支XX负担。

代理审判员  刘正举

书 记 员  祁XX

其他征地拆迁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4/09/09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