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原告安*XX公*。
法*代表人徐XX,总经*。
委托代理人刘*良,安*大别**师*务所律师。
被告烟台万**筑安*工程**公*。
法*代表人于*勇,董*长。
委托代理人王XX,山*XX律师。
委托代理人金XX,山*XX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安*XX公**被告烟台万**筑安*工程**公**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案被告方**经*刘XX因涉嫌在涉案工程*合同签订及履行中职务侵占及诈骗,被告已向***关*案并向*院申*本案中止审理,公**关*介入调查*理,现在案件处于*查*段,本案须*该案的处理结果为据,故中止审理。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 判 长 孟**
审 判 员 韩 刚
人民 陪 审员 吴**
书记员(代) 李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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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4-01-03 16:00:00
审理法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