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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存款存在女儿名下,算遗产还是保管

母亲把25万元存款放在女儿名下保管,老人去世后,其他子女要求把这笔钱作为遗产平分。女儿说钱是母亲让自己保管的,还拿出了母亲生前的书面说明和录音。法院信了吗?

案情回顾

艾X与安X系母女关系。艾X生前将25万元存款交由女儿安X保管,款项存于安X名下的银行账户。艾X另育有艾X1等四名子女。

艾X去世后,艾X1等子女主张:存款登记在安X名下,即便原本是母亲的,母亲去世后也应作为遗产由全部继承人法定继承分割。安X则主张该款系母亲交由自己保管,并非赠与给自己。

审理中,安X提交了母亲生前亲笔出具的书面说明及录音资料,其中艾X明确说明了25万元存款的归属及交由安X保管的缘由。

法院怎么判

法院认为,银行存款登记在安X名下,但结合艾X生前出具的书面说明及录音资料,可以认定该25万元存款的实际权利人为艾X,安X名下存款系代母亲保管的性质,该款项属于艾X的遗产。

法院判决:该25万元存款作为艾X遗产,由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分割;考虑到安X长期保管款项及赡养情况,具体份额由法院依法确定。

律师深度解读

1.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存款,不等于就是子女的财产。法院审查的是资金来源、实际权利归属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真实约定。

2. 书面说明加录音,是本案定案的关键证据。老人对财产安排留有痕迹,去世后继承人之间就能依据证据说话,而不是各执一词。

3. 代为保管与赠与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完全不同:保管的财产仍是老人的遗产,赠与的财产则归受赠子女个人所有。认定时需要看老人的明确意思表示。

4. 遗产范围查明是继承案件的基础环节。名为子女、实为父母的财产,应回归遗产范围;真正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则不在分割之列。

5. 家庭内部代持财产应保留书面凭证,写明代持关系、款项归属;口头约定在诉讼中很难被采信。

律师提示

父母把钱放在子女名下保管的家庭并不少见,建议老人出具书面说明并留存录音;发生继承纠纷时,出资凭证、书面说明、录音都是认定财产归属的关键证据。

靳X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房子写着几个人的名字,处置起来就绕不开每个人的意见。靳X权律师办理共有房产案件时,会先把份额、占用与收益三项分开核算,再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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