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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直指“没有行贿故意”,最终对当事人取保候审

行贿类案件的辩护,争的往往是一个"意"字:当事人心里到底怎么想,行为到底算不算"送"。接受委托后,周娜律师先后多次会见当事人,通过深度会见,还原案件事实。

 

在此基础上,周娜律师围绕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共犯关系三项构成要件逐一剖析,形成法律意见书提交侦查机关,核心观点很明确:当事人不具备行贿故意,也未实施行贿行为,本案不构成犯罪。

 

经过多次沟通,公安机关最终未提请批准逮捕,直接决定对当事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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