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公司因业务收缩撤销当地事业部,直接将怀孕员工跨城市调岗,员工因怀孕产检、生产现实困难拒绝前往新地点报到,公司直接以连续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坚持不主张赔偿金,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
吴中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围绕调岗合理性、旷工解除的法定要件、怀孕员工权益开展代理,仲裁最终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
2022年,卢XX入职某科技公司北京XX公司,岗位为学习规划师,约定工作地点为保定。
2023年,公司撤销保定事业部,向卢XX发送调岗通知,要求前往北京报到履职,岗位变更、配套提供租房补贴。卢XX此时已经怀孕,在保定完成产检建档,跨城市调动将对孕期检查、分娩造成现实影响,明确不同意该调岗安排,希望居家办公,也表示可以协商其他城市岗位,但拒绝直接赴北京上岗。
公司以卢XX拒不报到、构成连续旷工为由下发解除通知。卢XX遂委托吴中律师团队提起仲裁,诉求:坚持要求撤销解除通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选择赔偿金。
接受卢XX仲裁委托后,吴中律师团队完整梳理劳动合同、调岗通知、沟通往来记录、怀孕产检材料等证据,围绕跨地区调岗的合理性审查、旷工解除的认定标准、孕期员工特殊保护等争议制定精准代理方案。
一、业务撤销不等于可以直接强制跨城市调岗,不能简单把拒赴异地岗位直接认定旷工
公司因经营原因撤销本地事业部,跨城市调动属于重大劳动合同变更,即便提供补贴,也应当和员工充分协商,兼顾员工现实身体、生活情况。本案中,员工已怀孕,在本地建档产检,客观上存在现实困难;员工并未完全拒绝协商其他城市岗位,只是不接受直接赴北京,公司未开展进一步协商就直接按旷工解除,解除理由不能成立,属于违法解除。
二、员工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非必须接受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遭遇违法解除,员工既可以选择拿赔偿金,也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本案中,员工坚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岗位并非彻底完全撤销的前提下,仲裁应当支持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经审理,仲裁委几乎全数采纳吴中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释X,后续若客观条件导致岗位确实无法恢复,员工可以再变更诉求主张赔偿金。
面对公司异地调岗,不要直接旷工不去,员工书面说明自身客观困难,保留协商沟通记录;遭遇违法解除,法律允许二选一,既可以要赔偿金,也可以要求回去继续上班;加班尽量完成单位审批流程,仅靠打卡记录维权存在举证风险。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案例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仲裁院、审理法院均与原裁决或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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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12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