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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签了协议,收钱就能反悔?

一、案情简介

2023年8月,劳动者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后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2024年初,甲方作为用人单位,提出与乙方协商一次性解决工伤赔偿争议,双方经过多轮沟通后,自愿签订书面工伤赔偿一次性了结协议。协议约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伤赔偿款共计13万元,该款项涵盖医疗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所有工伤相关赔偿项目,双方就本次工伤事故的全部权利义务一次性结清,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协议明确约定,乙方需要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手续,包括提供理赔材料、配合调查、签署相关文件等,若乙方存在不配合的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协议总标的10%向甲方支付1.3万元违约金。

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了全部13万元赔偿款,但后续乙方因对赔偿金额心生悔意,便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甲方沟通无果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承担1.3万元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配合理赔的合同义务。

二、案件难点

1、乙方收到赔偿款后主张,协议是甲方利用其优势地位逼迫签订,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低于法定工伤赔偿标准,应认定协议无效,因此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认定这份已经履行完毕主要付款义务的赔偿协议效力,是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2、乙方提出,协议约定的无条件配合理赔以及高额违约金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加重了乙方责任,应认定为无效条款,对乙方不产生约束力。需要结合协议签订过程、条款约定内容对违约条款的效力作出判断。

3、工伤赔偿案件中通常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但本案中用人单位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其依据合法有效的协议主张违约责任,如何平衡双方合法权益是案件处理的难点。

三、律师代理成果

代理律师纪留芬接受甲方委托后,梳理了全部案件材料,向法院提交了赔偿协议、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提出了明确的代理意见:第一,案涉赔偿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后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的可撤销情形,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第二,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是协议明确约定的乙方合同义务,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认定案涉工伤赔偿协议合法有效,乙方未按约定配合办理理赔手续已经构成违约,判令乙方立即配合甲方办理案涉工伤事故的保险理赔手续,并向甲方支付协议约定的1.3万元违约金。甲方的全部诉讼请求都得到了法院支持。

四、律师作用

律师针对乙方违约的事实,整理了双方完整的沟通记录、协议文本、付款凭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还原了乙方违约的全过程,为诉讼请求提供了扎实的证据支撑。既认可工伤赔偿对劳动者的保障属性,也明确提出合法有效的协商结果应当得到遵守,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维护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也为类似工伤协商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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