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关乎千家万户,也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应诉”不是目的,“回款”才是根本。在未来的法律服务中,我们将继续秉持专业、务实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实操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一)基本案情
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作为物业服务提供方,因业主毛某某、贺某某未按约定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毛某某、贺某某不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本案二审阶段,我所律师接受被上诉人(物业公司)委托后,迅速研判案情,精准把握业主“服务瑕疵”抗辩的薄弱环节。面对业主提出的20%减免诉求,律师团队并未固守“全额支付”的僵化立场,而是以“回款确定性”为核心策略,巧妙运用二审调解机制,在法院主持下展开多轮博弈。最终,成功促成业主同意支付物业费总额的85%,将债权锁定为4,027.5元,并约定了严格的逾期执行威慑条款。这一结果不仅避免了二审改判风险,更以极低的诉讼成本为客户实现了高效回款,充分彰显了融创律师“专业制胜、务实高效”的执业风范。
(二)焦点问题
1. 业主以“服务存在瑕疵”为由主张减免物业费,应达到何种证明标准?
2. 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类案同判”原则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
3. 物业费发票开具义务是否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审理范围?
在本案二审程序中,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代理被上诉人物业公司,以专业敬业态度全程把控诉讼节奏。两位律师系统梳理物业服务记录、催缴凭证等关键证据,精准预判上诉人“服务瑕疵抗辩”的证明困境,在二审法院主持下主动推进调解。最终为客户锁定85%物业费回收比例,实际回收金额4027.5元,远优于上诉人最初提出的80%减免方案。调解书同时赋予强制执行力,有效保障债权实现。融创律师以实战能力将不确定的诉讼风险转化为确定的胜诉成果。
● 支付义务:业主毛某某、贺某某需在调解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物业公司支付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物业费总额的85%,即4027.5元。
● 纠纷了结:业主按时足额支付后,双方就这一期间的物业费纠纷全部了结,物业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诉讼费: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由物业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为25元,由业主承担。
在本案的二审调解过程中,我们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代理人,不仅关注债权的实现,更关注执行的可行性与企业的社会形象。
面对挑战,灵活应对:
上诉人(业主)在二审中提出了强烈的抗辩理由,主张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并请求参照类案判决减免物业费(主张减免20%),同时要求开具发票。这反映了当前物业服务纠纷中,业主对服务质量的敏感度日益提升。
以退为进,促成和解:
面对业主的上诉请求,本所律师团队并未固守“全额支付”的立场,而是从商业实质出发,评估了诉讼的时间成本与执行风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业主同意支付案涉期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物业费总额的85%(即4,027.5元),并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期限。
风险锁定,案结事了:
这一调解结果虽然在金额上做出了5%的让步(相比业主最初要求的20%减免,实际上维护了企业80%的权益底线,最终让渡5%换取了确定的回款),但成功避免了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通过调解书的形式固定了债权,若业主逾期未履行,物业公司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并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民事诉讼法》第100条、《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
本案的调解结果,折射出当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处理的几个重要趋势:
1. “打折”收费并非退让,而是对服务质量瑕疵的法律确认
业主主张“服务不达标”往往带有情绪化色彩,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物业公司确实存在部分履约瑕疵(如公共区域维护、安保巡逻等细节问题),法院或调解机构往往会通过酌减物业费的方式来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85%的支付比例,实际上是对物业服务存在轻微瑕疵的一种折价确认,既维护了合同效力,又回应了业主的合理诉求。
2. 调解是化解群体性纠纷的“最优解”
物业服务纠纷往往具有群体性特征(类案)。本案通过调解结案,不仅解决了个案,也为后续可能产生的同类纠纷提供了参考基准(Benchmark)。相比于判决的对抗性,调解更能修复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信任关系,降低后续的对立情绪。
3. 执行威慑力是调解成功的后盾
值得注意的是,调解书中明确写明:“本调解书生效后……逾期未履行的……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
这提示我们,在调解谈判中,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是促使对方接受调解方案的关键筹码。作为代理人,我们在庭前必须做好充分的财产线索调查和法律后果告知工作,让对方意识到“调解”是其成本最低的解决路径。
1. 物业费纠纷中“服务瑕疵抗辩”的证明标准较高
业主主张因服务质量问题减免物业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存在重大、持续违约,且与物业费价值严重不对等。一般性服务争议难以构成减免物业费的法定事由。
2. 调解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高效解决路径
二审阶段调解结案,既可避免改判风险,又能快速回款、降低诉讼成本。本案中,我方在较短时间内锁定85%的物业费,显著优于继续诉讼的不确定性。
3. 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义务方逾期未履行,权利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又避免了二审程序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与时间成本。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4-09-30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