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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 + 多重抗辩,朱秀芳律师强势维权,追回货款44万以及8万违约金

一、案件详情

某某五金店与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建设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某某五金店向某某建设公司供应货物,某某建设公司签收货物后1个月内付款,若延迟付款需按采购总额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担保费等全部费用。某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在采购方处签字确认。合同签订后,某某五金店按约供货,但某某建设公司仍拖欠货款442493元未付。双方就还款计划未达成一致,某某五金店遂委托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朱秀芳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某建设公司、某某共同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担保费等全部费用。被告方X辩称货款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应减付、违约金过高应调整、律师费及担保费非必要支出不应承担,且某某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拒绝足额承担全部责任。

二、办案思路

朱秀芳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梳理案件事实、核查核心证据,针对被告多重抗辩点,制定“破抗辩、固债权、保权益”的办案思路,全力推动原告债权全额实现:
1.  驳斥管辖权异议,确立审理基础: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结合《采购合同》中“争议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的约定,以及被告已应诉答辩的事实,论证本案管辖法院具有合法管辖权,彻底驳回被告管辖权抗辩,确保案件在约定法院顺利审理。
2.  夯实货款债权,驳斥价高减付抗辩:确认被告对欠付货款金额442493元无异议的核心事实,重点论证货款价格系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系真实意思表示,被告以“价格高于市场”为由要求减付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坚决维护原告货款债权。
3.  主张违约金合理,应对调整抗辩:结合合同约定及被告违约情节,论证双方约定的“按采购总额20%支付违约金”系自愿约定,未明显过高,符合法律规定,反驳被告“违约金过高”的抗辩,主张全额支持违约金诉求。
4.  明确维权费用承担,驳斥非必要支出抗辩:依据《采购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合理费用”的约定,结合律师费、担保费发票等证据,论证该两项费用系原告实现债权的必要支出,依法应当由被告承担。
5.  合理应对连带责任主张,兼顾诉求合理性:针对原告主张某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及还款计划等证据,客观梳理案件事实,虽法院最终未支持该部分诉求,但通过精准举证,确保原告核心债权不受影响。

三、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货款价格合理性、违约金标准、维权费用承担及管辖权归属问题。庭审中,朱秀芳律师围绕办案思路,清晰呈现《采购合同》、供货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律师费及担保费发票等完整证据链条,精准阐述法律依据,逐项驳斥被告的多重无理抗辩,重点论证了原告债权的合法性、被告违约的事实,以及各项诉求的合理性。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朱秀芳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涉案《采购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某某建设公司拖欠货款构成违约;确认欠付货款442493元合法有效,驳回被告“价高减付”的抗辩;认定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未明显过高,全额支持原告违约金诉求;认定律师费、担保费系实现债权的必要支出,应由被告承担;同时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及其他不合理抗辩,虽未支持某某承担连带责任,但原告核心维权诉求全部实现,最终判决某某建设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违约金、律师费、担保费等合计540191.6元,案件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四、律师价值

本案中,朱秀芳律师凭借扎实的买卖合同法律功底、丰富的商事诉讼经验,精准破解被告多重抗辩,为原告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核心价值体现在三方面:
1.  精准破局,驳斥多重抗辩: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货款价格、违约金、维权费用等多项抗辩,逐一找到突破口,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予以有力驳斥,成功打破被告减付、免责的企图,为原告全额维权奠定坚实基础。
2.  全额维权,挽回全部损失:通过清晰的证据梳理和合理的诉求主张,帮助原告成功追回44万余元货款、8万余元违约金及全部维权费用,合计54万余元,最大限度弥补了原告的经济损失,破解企业“回款难、维权难”的困境。
3.  专业赋能,把控诉讼细节:精准把控管辖权、违约金标准、维权费用承担等核心诉讼细节,提前预判被告抗辩方向并做好应对准备,高效推进诉讼进程,确保原告核心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为企业应对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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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6-02-28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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