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X与许X离婚纠纷案
河北省某市人民法院(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展示具体法院名称及案号)
原告艾X与被告许X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艾X委托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贾如梦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艾X主张,双方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因被告脾气暴躁、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双方自2020年2月分居至今已满四年,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女儿抚养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同意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贾如梦律师接受原告艾X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婚姻状况、家庭暴力证据、分居事实及财产情况。在调解过程中,贾如梦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两个女儿分别由双方各自抚养一个,避免了原告独自承担两个孩子抚养压力;被告当庭支付财产分割款10000元;明确被告个人债务与原告无关,有效隔离了原告的债务风险。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准予离婚;长女随原告生活、次女随被告生活,抚养费各自承担;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财产分割款10000元,各自处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被告的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100元、保全费520元由原告负担。
本案是一起涉及家庭暴力、分居多年的离婚纠纷。贾如梦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调解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子女妥善安置、财产分割款即时履行及债务隔离三项核心利益,避免了后续执行困难。特别是明确约定被告个人债务与原告无关,为当事人防范了潜在的法律风险,体现了家事纠纷中“以调促护”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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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00: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