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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张XX师法援辩护: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成功争取缓刑

案件过程

2024年2月23日晚,被告人吕X驾驶小型轿车追尾前方无牌电动轻便摩托车,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吕X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吕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案发后,其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达成补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吕X曾有赌博行政拘留前科,但无交通肇事前科。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张XX师作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人,为吕X提供辩护。

重要突破点

自首认定:事故后主动报警、现场等候,依法认定为自首。

积极赔偿获谅解: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补偿协议并履行,取得书面谅解,成为缓刑关键。

认罪认罚:自愿签署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理。

张XX师价值

张XX师作为法援辩护人,精准把握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三大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采纳缓刑建议,使当事人免于实刑,体现了刑事辩护中量刑情节整合运用的专业价值。

案件结果

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吕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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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00: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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