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加盟维权案③:从不予受理到正式开庭,关键操作促成案件审理
代理方向
代理原告(加盟方),全程代理一审起诉、二审上诉、实体审理,主张解除合同、返还140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案情内容
当事人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APP合伙人加盟协议,约定成为区域合伙人,支付启动资金240000元,两年后可按盈利情况申请退出退款。当事人先后支付140000元,后因项目无法推进、多次协商退款无果,遂委托我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14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一审初始,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以合同不属于特许经营、非知识产权案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维权陷入僵局。我接受委托代理上诉,严格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从品牌许可、统一经营模式、经营资源使用、费用支付等核心要件充分论证,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我方意见,认定案涉合同属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受理,成功打通维权入口。
进入实体审理后,我全面整理合同、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官网宣传等全部证据,清晰还原当事人主张退款、对方长期推诿的事实。庭审中,我围绕合同解除条件、被告未提供经营指导与技术支持、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关键要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完整呈现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不符合统一经营模式特征,最终认定为普通合同纠纷;同时以当事人未足额支付启动资金、自身存在过错为由,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历经管辖驳回—上诉逆转—实体审理完整流程,是典型的加盟维权复杂案件。我全程主导代理,在最关键的管辖阶段精准破局,为当事人争取到宝贵的实体审理机会;实体阶段穷尽法律手段、完整呈现事实与理由,做到专业、尽责、全程兜底。虽最终实体未支持,但充分体现我在特许经营纠纷、上诉攻坚、证据组织、庭审对抗中的专业能力,为同类加盟维权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全程代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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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3-31 16:00:00
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