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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X的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一、案情简介

原告张XX 与被告张XX 系兄妹关系,双方父亲张XX 于 199xx年去世,母亲王XX 于 202x 年去世。母亲名下济南市天桥区房屋遇拆迁,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另有母亲补发待遇 1700 元。被告将拆迁补偿款等遗产独自占有,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继承权,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遗产。

原告委托杨蕾律师代理本案。

二、办案经过

  1. 1.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2. 2.杨蕾律师代理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继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 3xx000 元、分割母亲补发待遇 1700 元,并承担诉讼费。
  3. 3.被告辩称房屋补偿款并非遗产,不同意分割;仅同意分割 1700 元补发待遇。
  4. 4.法院审理查明案涉房屋为被继承人房改购房,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范围,应依法法定继承。

三、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核心继承诉求:
  1. 1.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征收补偿继承款 25xx78 元
  2. 2.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发待遇继承款 8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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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00: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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