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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最高法:从审判委员会败诉到最高法终审改判——刘小林律师力挽狂澜,为银行夺回2000万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

代理2013年6月18日,某银行与抵押人A签订了《最高*抵押合同》,由抵押人A提供价值5750万**纸张*其贷款提供3.最高*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后*A未按约定归*借款,该银行向**起诉,并要求对上述抵押的纸张*为抵押物折价或者申*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该银行在判决生效后,依法**沙*中法*申*强*执行,并对上述纸张*行处置。在处置过程*,湖南某国**保公*,提出上述纸张*质押给了该公*,该公**质权**优先于*行受偿,并提出执行异议和*行异议之诉。市中级法*经*理后,认为该院法*关*复杂,需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判决支*了该国**保公**诉讼请求,上述纸张**先用于*偿该公**债权。刘*林*师*为上述银行的代理律师,代理该银行向*高*提起上诉,省高*经*理后,采纳了代理律师*意见,支*了该银行的上诉请求,判决驳回了上述国**保公**诉讼请求。该国**保公**服,向*高*民法*申*再审,经*审后,最高*民法*作出;裁定,由最高*民法*提审本案。在提审过程*,刘*林*理律师*理力争,摆事实,讲法*,最终*高*民法*采纳了代理意见,作出终*判决,维持省高*的二审判决。最终,上述纸张*处置款项*先用于*偿该银行的债权,为该银行追回2000多万**贷款损失。本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入选最高*民法*民事审判指导案例,入选2022年12月30日司**发布的3篇律师*讼成*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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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00:00:0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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