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X中诉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0XX)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代理律师:胡XX、徐晓
案情简介: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秋测结果公告》《年终盘点公告》《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20年6月15日,证监会对被告作出〔2020〕2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作为投资者,因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受到损失,向其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被告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王X中的投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原告投资损失的具体计算方式及赔偿比例的确定;本案中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等关键时点的认定。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某某岛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原告在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最终受到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应获得赔偿。
判决结果:被告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王X中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合计10,115.03元。
(二)张某某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0XX)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张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合计61,043.75元。
(三)王X诉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王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合计6135.17元。
(四)吕XX诉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吕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合计35028.48元。
(五)明某某诉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明某某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合计39228.83元。
(六)龙XX诉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龙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合计18,067.56元。
(七)庞某某诉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庞某某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合计15,567.47元。
(八)王X某诉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某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王X某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合计10,961.23元。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00: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