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间,被告人孙X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明知无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为网络贷款平台做推广可获取高额回报的事实,通过朋友圈发布“诚招软件推广员,一单结算,月入过万”等信息,诱骗亲友及他人从“360借条”、“花呗”等网贷平台贷款后交由其“投资”。为骗取信任,孙X不仅设计了多层级的佣金奖励制度,组建“发财集团”微信群,还伪造了巨额资金余额截图。最终,该行为造成全国多地80余名参与人巨额经济损失。案发后,孙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我方诉讼请求:
作为被告人孙X的辩护人,我们提出的核心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孙X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即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且案发后尽力退赔了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请求法庭综合考虑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对孙X从轻判处。
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庞氏骗局”式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性显著。我们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全面梳理在案证据。针对公诉机关变更起诉、追加被告等复杂情况,我们准确把握案件走向,将辩护重点锁定在被告人孙X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这一关键情节上。在法庭审理中,我们充分论证了其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并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其认罪悔罪态度及退赔意愿。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孙X构成自首,并综合其认罪认罚等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10/31 星期五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