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劳动者被公司辞退,但无被辞退的证据。劳动者自己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11000元,经济补偿金33000元,待通知金7000元。仲裁结果:公司支付拖欠工资11000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后劳动者委托代理一审,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劳动者在仲裁阶段赔偿数额计算错误。律师在一审请求主张拖欠工资11000元,赔偿金81000元。一审最终结果:支持拖欠工资11000元,经济补偿金40500元。劳动者比较满意,不再上诉。
后,公司上诉二审,最终二审结果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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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02/28 星期五 16:00:00
审理法院: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