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重磅辩护|百万税额走私案 当事人终获缓刑
一、案件简介
本案被告人MX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由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经查明,20XX年X月至 20XX 年X月期间,MX先与他人共同为N某套代购免税商品,后单独雇佣XXX名代购人员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套购免税商品,归集后二次销售牟利,经海关核定,其累计偷逃应缴税额达 132余万元,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罪中 “数额巨大” 情形。
20XX年 X月X日MX被传唤到案,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且庭后预缴罚金 XX万元。公诉机关认定,MX在独立套代购行为中系主犯,在参与他人套代购行为中系从犯,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XXX接受委托,担任MX本案辩护人,为其开展专业刑事辩护工作。
二、律师办案经过
XXX接受委托后,即刻投入案件梳理工作,面对偷逃税额超百万、被告人兼具主犯与从犯双重身份的复杂案情,秉持 “精准定位情节、全面挖掘从宽点” 的辩护思路,开展全流程精细化辩护。首先,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MX,逐一核实案件时间线、参与行为、获利方式等关键事实,结合卷宗证据梳理出案件核心量刑节点,明确主从犯认定、立功、坦白等法定情节的核心辩护价值。
其次,律师深入研读走私刑事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从犯身份、偷逃税额核算等内容进行精准核查,确认案件事实与证据无异议后,将辩护重点聚焦于量刑环节,围绕缓刑适用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同时,律师积极与MX沟通,推动其庭后主动预缴XX万元罚金,以实际行动体现真诚悔罪态度,为缓刑适用创造关键酌定条件。
在庭审中,XXX发表专业辩护意见,核心主张多项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并请求法院适用缓刑:一是MX在部分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二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三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四是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刑事诉讼法从宽处理规定;五是庭后积极预缴罚金,悔罪态度明确;六是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七是刚完成手术,存在特殊身体情况。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辩护观点,将法律规定与案件具体情节深度结合,让法院充分考量MX的从宽处罚条件及缓刑适用的可行性。
三、判决结果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本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XXX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全部采纳了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法院认为,MX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但其兼具从犯、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从宽情节,且庭后主动预缴罚金、系初犯,悔罪表现突出,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MX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X万元(已预缴XX万元,剩余部分限期缴纳),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社区矫正执行地为其户籍所在地。本案实现了 “重罪轻判、实刑改缓刑” 的核心辩护目标,被告人无需实际羁押。
四、律师价值
本案作为偷逃税额超百万的走私普通货物罪典型复杂判例,XXX的专业辩护充分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在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的核心价值,为同类走私案件的辩护提供了高价值实践参考,也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裁量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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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星期一 00: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