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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10万余元合法权益

一、案件详情

邓X某系昭阳区红石板煤矿职工,在井下工作时被矿车撞伤,经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双方就工伤保险待遇协商未果,邓X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委托程XX师提起诉讼,要求煤矿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煤矿亦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部分费用应由社保机构支付,且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程XX师全程代理本案,积极应诉、据理力争,最终助力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双方核心争议在于邓X某工资标准认定、鉴定费承担,以及煤矿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结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相关待遇,判决煤矿支付邓X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07016.50元。煤矿上诉主张部分费用应由社保机构支付、不应承担一次性伤残赔偿金,邓X某上诉主张按更高工资标准计算相关待遇并要求支付鉴定费。程XX师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二审法院最终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确认煤矿应向邓X某支付10万余元工伤保险待遇。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把控案件焦点:接受委托后,程XX师快速梳理案件核心争议,针对工资标准认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主体、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法律依据等关键问题,制定清晰的代理策略,明确诉讼方向。
2.  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庭审中,程XX师围绕当事人诉求,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充分举证、质证,有力反驳煤矿的不合理上诉主张,同时合理说明当事人工资标准及鉴定费相关诉求的合理性,最大限度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
3.  高效化解法律纠纷:全程跟进案件一审、二审流程,精准把控诉讼节点,及时回应当事人疑问,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代理工作,推动案件依法审结,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获得107016.50元工伤保险赔偿,切实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律师的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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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4/12/31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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