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XX与何某某于 2003 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女儿,长女已成年,次女何X尚未成年。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被告对家庭未尽抚养义务,自 2020 年起双方开始分居,截至起诉时分居已逾四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
此前,龚XX曾于
2020 年 4 月、2020 年 11 月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被告均未积极配合,以 “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为由拒绝离婚,此后双方感情未得到任何改善,分居状态持续至今。为彻底解除不幸婚姻、妥善处理未成年女儿抚养事宜,龚XX委托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符鑫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婚生次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按每月
1000 元标准按季度支付抚养费至女儿成年,女儿教育、医疗等重大支出由被告承担 50%,并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在符鑫律师的积极推动和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顺利化解纠纷。
本案系离婚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生未成年女儿的抚养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原告龚XX诉求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双方长期分居逾四年,性格不合、矛盾频发,被告未尽家庭抚养义务,且两次起诉离婚后感情仍未改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同时主张婚生次女由其抚养,并明确抚养费及重大支出的承担方式。
案件受理后,符鑫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双方长期分居的现状、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以及未成年女儿的成长需求,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全面梳理双方诉求、化解分歧,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兼顾双方利益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准予原告龚XX与被告何X离婚;婚生次女何X由被告何X抚养至十八周岁,原告按每月
1000 元标准支付抚养费,自 2025 年 3 月起每月 28 日前支付当月抚养费;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负担。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既高效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妥善处理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又化解了双方长期积累的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最大限度降低了纠纷对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负面影响。
作为龚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符鑫律师始终坚守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秉持
“调解优先、兼顾权益、关爱未成年人”
的办案理念,以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高效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纠纷高效、妥善化解,充分彰显了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案件办理初期,符鑫律师第一时间与当事人龚XX沟通对接,耐心倾听其婚姻遭遇、三次起诉离婚的经历、离婚诉求及子女抚养意愿,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全面了解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矛盾焦点、分居时长、被告未尽抚养义务的具体情况,以及未成年女儿的成长现状。同时,向当事人普及离婚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认定情形、子女抚养的基本原则、抚养费支付标准及相关诉求的法律依据等,让当事人清晰了解自身合法权益及维权路径,缓解其长期遭受婚姻困扰带来的身心压力,坚定其维权信心,同时引导其理性看待子女抚养问题,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需求。
针对本案核心争议,符鑫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及调解思路。一方面,围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核心,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前两次离婚诉讼相关材料、双方分居相关佐证、被告未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记录、原被告沟通记录等,清晰梳理双方长期分居逾四年、两次起诉离婚后感情仍未改善的事实,有力论证原告离婚诉求的合法性,为法院调解及案件推进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和法律依据。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女儿的抚养争议,符鑫律师结合女儿的成长现状、双方的抚养条件及意愿,耐心协调双方就抚养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达成共识,虽最终未能达成原告主张的抚养意愿,但通过积极调解,明确了抚养费支付标准和时间,确保了未成年女儿的生活、教育需求得到稳定保障,同时兼顾了双方的接受程度,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在调解过程中,符鑫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程配合法院主持调解工作,主动搭建双方沟通的桥梁,耐心化解双方的分歧和隔阂。考虑到原告已三次起诉离婚、迫切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以及被告的态度,符鑫律师积极与被告沟通对接,向其阐明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的事实,引导被告正视婚姻现状,理性回应原告的离婚诉求,同时向其普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法定义务,促使被告主动配合调解工作。同时,符鑫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严谨审核,为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公正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确保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办理过程中,符鑫律师始终坚持严谨细致的办案态度,从案件梳理、证据收集、庭审准备,到调解协商、协议确认,每一个环节都精益求精。针对本案原告三次起诉离婚的特殊情况,符鑫律师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迫切需求,积极推动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成功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大幅缩短了维权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同时减少了纠纷对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二次伤害。虽然最终婚生次女由被告抚养,但成功助力原告实现了离婚的核心诉求,彻底摆脱了不幸婚姻的困扰,同时明确了原告的抚养费支付义务及相关权利,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符鑫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展现了扎实的法律专业能力、清晰的逻辑思辨能力、高效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深厚的人文关怀,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精准把握离婚纠纷的办案要点,熟练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帮助当事人彻底解除了不幸婚姻,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也体现了符鑫律师在离婚纠纷、子女抚养争议领域的专业积淀和实践经验,以及其坚守法治、化解矛盾、维护和谐、关爱弱势群体及未成年人的责任与担当,用专业法律服务为当事人化解婚姻纠纷、开启新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