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陈XX(化名)受雇为一艘来往内地与香港的渔船担任轮机长。该船因涉嫌从公海过驳走私冻品(牛肚、鸡爪)在珠江口被海警查获,当场扣押冻品150余吨。陈XX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刑事拘留。家属焦急万分,连夜从湛江赶到广州委托赵飞全律师。
赵飞全律师作为业内知名的刑事律师,接受委托次日即前往看守所会见陈XX。经了解,陈XX系通过劳务中介临时上船三天,对船舶实际从事走私活动知情有限,且未参与通谋及利润分成。赵律师迅速整理证据,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不提请逮捕法律意见书》,向侦查机关阐明:陈XX社会危险性低、无前科、在犯罪中作用轻微。侦查阶段第30天,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对陈XX作出不批捕决定,陈XX成功取保候审。
2023年2月,检察机关对陈XX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陈XX在赵律师的指导下,通过认罪认罚及配合打击真正主犯,彻底终结了刑事追诉程序。
本案是海上非设关地走私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在“黄金37天”内快速反应,通过精准界定当事人“不知情、未获利、作用微”的三维特征,成功阻断批捕流程。这再次证明,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刑事案件律师,对于扭转案件走向具有决定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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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02/28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