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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拖欠 20多万元款项,刘智律师助力调解全额回款有保障

 一、案件详情

  原告上海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XX存在合法承揽合同关系,原告郭XX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工程承揽工作,全面履行了设计、施工等合同义务,所交付的工作成果符合双方约定标准。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0多万元未予支付。

  原告多次就欠款支付事宜与被告李X(被告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亦为案涉项目核心关联人)及江苏XX沟通催告,但两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迟迟未履行足额支付义务,该拖欠行为已影响原告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侵害了原告的合法债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上海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郭XX共同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刘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XX提起承揽合同纠纷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23万元及利息;2.判令两被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刘智律师全程参与调解程序,一方面向法院及两被告充分举证,提交承揽合同、工程结算凭证、沟通记录等核心证据,清晰证明双方的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及被告的欠款事实,明确两被告的连带付款责任;另一方面结合两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与对方就付款期限、利息计算、违约保障等核心问题进行多轮专业协商,既坚守原告全额回款的核心诉求,又为被告预留合理的付款缓冲期,推动调解进程高效推进。

  二、案件总结

  本案经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XX主持调解,在刘智律师的积极推动和专业沟通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核心协议内容如下:

  1.被告李X某、江苏XX于2025年6月前,向原告上海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郭XX支付拖欠款项20多万元;

  2.若两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需以全部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23年1月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及逾期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原、被告双方就本次承揽合同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原告的20多万元核心债权及利息、诉讼相关费用诉求均获明确保障,回款事宜全面落地。

  三、律师价值

  1.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锁定连带责任主体:刘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承揽合同、结算凭证、被告主体关联材料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两被告的连带付款责任,明确诉讼维权的核心目标,避免因责任主体认定模糊导致维权受阻,为后续调解及债权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2.构建完整证据链,夯实债权主张基础:调解过程中,律师向法院和被告方提交逻辑严密的证据链,充分证明原告已全面履行承揽义务、被告欠款金额明确的事实,让被告无可辩驳地承担付款责任,为原告争取全额回款提供了关键的事实和法律支撑。

  3.灵活设计付款方案,平衡双方利益诉求:律师在调解中兼顾原告的全额回款需求与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协商确定合理的付款期限,既避免了被告因即时付款压力过大导致调解破裂,又确保原告的核心债权能够稳步实现,打破双方协商僵局,实现纠纷高效化解。

  4.设置双重违约保障,筑牢回款安全防线:为防范被告逾期付款、拒不付款的风险,律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加倍逾期利息及全额强制执行条款,大幅提高被告的违约成本,有效督促其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从法律层面保障原告的回款权益,避免调解协议沦为“一纸空文”。

  5.整合诉讼成本负担,实现权益最大化:刘智律师在调解协商中,成功推动两被告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有效减少了原告的维权成本支出;同时通过约定逾期加倍利息,让原告的资金占用损失得到充分弥补,实现了债权清偿与成本控制的双重权益最大化。

  本案为商事领域典型的承揽合同拖欠款项纠纷案例,两被告通过拖延付款逃避债务责任,刘智律师凭借专业的商事纠纷处理经验、扎实的证据梳理能力和高效的调解沟通技巧,成功为原告争取到全额回款、加倍利息保障及诉讼成本全担的最优结果,充分体现了律师在承揽合同纠纷中维护当事人合法债权、平衡各方利益、提供务实法律解决方案的核心价值,也为企业应对同类商事欠款纠纷提供了优质的维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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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星期一 00: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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