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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案,为当事人追回69万元货款及利息

一、案件详情

原告叶XX、台州市某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施XX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被告施XX拖欠原告货款694650元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且出具欠条后仍分文未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叶XX、台州市某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林奥特律师代理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案件总结

本案受理后,因被告施XX无法送达,案件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系缺席审理。林奥特律师作为原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梳理案件事实,提交欠条、债权转让证明、催讨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阐述案件核心事实及法律依据,明确案涉债权已合法转让给原告叶XX,被告拖欠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法院经审理,全部支持原告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施XX限期向原告叶XX支付货款694650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受理费、公告费。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把控案件核心:接受委托后,林奥特律师快速梳理案件脉络,明确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及被告违约的事实,精准锁定诉讼焦点,制定清晰的诉讼策略,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2.  高效推进诉讼进程:面对被告无法送达、需公告送达的复杂情况,林奥特律师积极配合法院完成相关程序,及时补充提交证据材料,高效推进案件审理,避免案件拖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
3.  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庭审中,林奥特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清晰陈述代理意见,有力举证质证,精准引用法律条文,成功说服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拖欠货款及利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彰显了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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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04-30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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