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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案——赵X全律师专业辩护,被告人获缓刑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王X,男,1979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专科文化,原某省某国有企业物资采购部主管,户籍地为某省某市某区。2023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间,王X利用其负责企业物资采购、签订采购合同的职务便利,与供应商张某(化名,另案处理)合谋,通过虚增采购物资价格、虚报采购数量的方式,多次套取企业公款共计48万余元,其中王X个人非法占有29万余元,用于个人投资及家庭开支。
2024年12月,该国有企业在内部巡查时发现采购环节存在异常,遂向监察机关报案,监察机关依法对王X立案调查,2025年1月将其采取留置措施。经审查,王X对其贪污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系受供应商引诱,且部分赃款用于企业公务支出,请求从轻处罚。2025年3月10日,某市人民检察院以(2025)某检刑诉第78号起诉书,指控王X犯贪污罪,认为其贪污数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王X家属得知后,迫切想要找好的贪污罪律师提供辩护,经多方打听,委托了贪污罪缓刑辩护律师赵X全,担任王X的辩护人,争取缓刑结果,充分体现了请好的贪污罪律师的必要性。

二、辩护过程

赵X全律师作为资深的专业贪污罪辩护律师、贪污受贿案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王X,详细核实案件细节,重点询问其与供应商合谋的过程、赃款去向及是否存在用于企业公务支出的情形,随后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包括采购合同、物资验收记录、资金流水、讯问笔录及企业内部巡查报告等,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了精准的缓刑辩护策略。
首先,赵X全律师对案件数额认定提出异议,成功降低量刑档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贪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王X贪污29万余元,虽属于“数额巨大”范畴,但赵X全律师提出,王X在案发前主动将5万余元赃款用于企业公务支出,根据最新司法实践,该部分款项可从贪污数额中扣除,扣除后其实际贪污数额为24万余元,接近“数额巨大”起点,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为缓刑适用奠定基础。
其次,赵X全律师挖掘出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论证缓刑适用的可行性。王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供应商的相关犯罪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查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系坦白且构成立功,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从轻、减轻处罚;其在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剩余非法所得24万余元,积极弥补企业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理;王X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平时工作表现良好,为企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主观恶性较小,再犯罪风险较低;同时,当地司法局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证实王X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最后,赵X全律师在庭审中强调,王X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结合最新司法实践,对于贪污数额巨大但具有立功、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无再犯罪危险的被告人,可依法适用缓刑。赵X全律师围绕数额认定、立功情节、缓刑适用条件等核心要点,与公诉机关展开激烈辩论,提交了相关证据佐证辩护意见,充分展现了好点的贪污罪律师的专业素养,也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找好的贪污罪律师的重要性。

三、判决结果

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充分听取了赵X全律师的辩护意见,结合本案事实、证据及最新司法实践规定,采纳了赵X全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认定王X犯贪污罪,数额巨大,其具有坦白、立功、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初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2025)某刑初字第123号刑事判决:被告人王X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退缴的非法所得24万余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企业。
判决作出后,王X及公诉机关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王X及家属对赵X全律师的专业辩护表示高度认可,认为找好的贪污罪律师是案件获得缓刑的关键,也深刻认识到专业贪污罪辩护律师的重要价值。

四、案例评析

本案系一起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案,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同类案件的缓刑辩护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供应商合谋套取公款的行为,是贪污罪的常见表现形式,此类案件往往涉案数额较大,缓刑辩护难度相对较高,这也凸显了专业贪污罪辩护律师的重要性。
赵X全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把握数额认定的关键,成功扣除用于企业公务支出的款项,降低量刑档次,同时挖掘出立功、坦白、全额退赃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充分体现了贪污罪缓刑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本案的辩护要点在于,对于贪污数额巨大的被告人,若具有立功、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无再犯罪危险,仍可依法适用缓刑,这也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案也提醒我们,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切勿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谋取私利,否则将触犯法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涉及贪污罪案件,应及时请好的贪污罪律师介入,在专业贪污罪辩护律师的指导下,主动坦白、积极退赃,挖掘从轻、减轻情节,最大限度争取从宽处理、适用缓刑,这也是找好的贪污罪律师、好点的贪污罪律师的核心作用所在。此外,本案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立功、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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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03/31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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