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裁判案例>

诊所经营者荐药涉假药罪,李忠宝律师精准辩护,助力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张X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案情速递:诊所经营者无心荐药,竟陷假药罪追诉

张X系一名个体诊所经营者,多年来坚守医者初心,诚信为患者诊疗,深得周边群众信任。20193月,张X在微信群中看到有人销售朝鲜生产的安XX牛黄丸,出于自身需求,主动联系卖家询问药效,卖家声称该药药效显著、品质保真,核心功效为清热解毒、治疗中风脑梗。随后,张X购买2盒自行服用,服用后感觉效果良好,便再次回购。作为诊所经营者,张X结合自身服用体验,认为该药对部分患者有帮助,遂将其推荐给有对应需求的患者,全程未隐瞒自身服用经历及药品来源。直至公安机关找到张X,其才知晓自己购买、推荐的安XX牛黄丸可能涉嫌假药,此时的他早已陷入无心之失的刑事困境。截至2020年初,张X累计购买该款安XX牛黄丸70余盒,其中部分由自己及岳父服用,剩余少量推荐给患者。2024114日,张X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传唤,125日被依法取保候审。突如其来的刑事追诉,不仅让张X的诊所经营陷入困境,更让其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生怕多年的行医口碑毁于一旦,家属多方求助后,最终委托云南XX、党支部书记李忠宝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希望能借助专业力量洗清冤屈。

二、军旅积淀:证据把控素养,精准捕捉案件核心疑点

李忠宝律师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13年的军旅生涯中,长期从事侦查、法制相关工作,锤炼了他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处事作风,更培养了他对证据的高度敏感度和精准把控能力——在边防侦查工作中,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注重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效力,杜绝仅凭推断定案,这种严谨的证据思维,也深刻融入到每一起刑事辩护案件中。

本案中,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张X,耐心倾听其购买、服用、推荐药品的全过程,细致梳理案件细节,重点关注药品是否为假药”“张X是否明知为假药两大核心争议点。依托军旅生涯积累的证据把控经验,他敏锐发现本案的关键突破口:现有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涉案安XX牛黄丸系假药,相关认定多为推断得出,这一疑点也成为后续辩护工作的核心抓手,为精准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专业履职:拆解假药罪争议,厘清主观与证据边界

作为云南XX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忠宝律师亲自统筹本案全部辩护工作,全程把控案件推进节奏,结合张X系诊所经营者、无心涉罪的实际情况,将厘清罪与非罪、推动不起诉作为核心目标,逐字逐句梳理全案卷宗,反复核查证据细节;作为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其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裁判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有着系统性深耕,尤其擅长拆解此类案件中主观明知”“证据效力的核心争议,精准区分故意犯罪无心之失,避免当事人因不知情而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全案事实与法律规定,李忠宝律师撰写详实的法律意见书,提交至检察机关,明确提出张X的行为不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作出不起诉决定,核心辩护要点清晰有力:其一,客观上,虽张X有推荐、销售涉案药品的行为,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涉案安XX牛黄丸系假药,相关认定仅为推断得出,无直接证据予以佐证,不符合刑事诉讼证据确实、充分的定案标准;其二,主观上,张X不存在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的主观故意,其最初购买药品系用于自身服用,推荐给患者系基于自身服用体验,直至被公安机关传唤,才知晓药品可能涉嫌假药,全程无隐瞒、无获利恶意,亦无核查药品资质的专业义务与能力,主观上无犯罪意图;其三,张X系合法诊所经营者,一贯守法行医,无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系无心之失,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初心践行:党建引领辩护,守护合法从业权益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李忠宝律师始终以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既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也坚决保护合法从业者的正当权益,避免客观归罪,彰显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司法人文关怀。

他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详细阐述张X的行医初心、无心涉罪的事实,系统论证本案证据瑕疵与主观无故意的核心依据,重点强调不能将不知情的推荐行为等同于故意销售假药罪,同时结合张X系诊所经营者、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影响,反复说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作为党员律师,李忠宝律师始终坚守法治底线,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规范司法办案,展现出过硬的专业素养与强烈的责任担当。

五、辩护硕果:意见全采,不起诉还从业者清白

专业的辩护,终会换来公正的结果。李忠宝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书逻辑严密、依据充分、重点突出,全面还原了张X无心涉罪的案件真相,清晰辨析了罪与非罪的边界,精准指出了本案的证据瑕疵与主观无故意的核心事实,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全面认可。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严谨研判,最终全部采纳了李忠宝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可张X的行为不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无犯罪故意,客观证据不足。2025228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帮助这位坚守初心的诊所经营者洗清刑事追诉的困扰,重拾行医信心,让其能够安心经营诊所、继续为群众提供诊疗服务。

六、执业初心:明辨罪责护民生,专业履职守公正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辩护,核心在于区分主观故意无心之失,坚守证据裁判原则,既要守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也要避免合法从业者因不知情而被错误追责。13年的军旅生涯教会我,凡事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注重证据的核心作用;党员身份赋予我,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所主任、刑辩委副主任的职责,则要求我以专业能力,精准拆解案件争议,助力司法公正落地。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帮助张X洗清了冤屈,更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作为法律人,我们的职责不仅是打击犯罪,更是要明辨是非、厘清罪责,守护每一份合法权益,让无心之失不再背负刑事枷锁,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从业者的前行之路,这既是我的专业追求,也是我作为党员律师不变的责任与担当。


其他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01/31 星期五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