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苏X,女,1953年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昊律师。
被告:舒X,女,1953年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通州区。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事实清晰但计算相对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苏X于2016年借款20万元给被告舒X,双方约定了利率和还款期限。随后几年间,被告陆续偿还了多笔款项(总计20万元),但双方对已还款项的性质(是偿还本金还是利息)以及剩余本息金额的计算存在争议。原告认为已还款项均为利息,经核算至起诉时,被告尚欠本金137,382.96元及相应利息。被告可能对已还款项的冲抵顺序或利率计算标准持有异议。洪昊律师代理出借人(原告),办案的核心在于:首先,需要梳理清楚整个借贷及还款的时间线,固定关键证据,包括2016年的借条、2018年的还款承诺文件以及各笔还款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其次,也是本案的关键技术环节,即根据法律规定(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款期间的利息进行准确核算。这涉及到分段计算:2016年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利率需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上限(年利率24%或已付利息部分可支持到36%);2020年8月20日之后,利率保护上限调整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同时,需要确定已还款项在清偿债务时的抵充顺序(通常先抵充利息,后抵充本金)。通过精确计算,律师需要向法庭清晰地呈现被告的剩余债务构成。在明确法律事实和计算结果的基础上,调解是快速实现债权的最佳途径。洪昊律师可能在庭审前或调解过程中,与被告或其代理人进行沟通,出示详细的计算依据,阐明法律后果,引导对方认识到债务的客观存在及金额的合理性。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并为被告的履行设定了明确的违约后果(即如不按约履行,则需按更高金额的本金基数支付利息),这既给予被告履行压力,也保障了原告的核心利益。
案件结果:
本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被告舒X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原告苏X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5万元。
若被告未按期足额给付,则需于2023年9月25日前偿还本金93,224.09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分段计算,后期利率按年利率14.6%计算)。
双方就此案再无纠纷。
本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07/02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