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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X非法用工一案,在被告均为个人的情况下,主张非法用工,为当事人按高于工伤的标准获取赔偿43万元

专业谈判促成调解,非法用工致七级伤残案快速获赔43万元

一、案件详情

本案当事人陈X(为保护隐私使用化名)于2021年3月受雇于程X、郑X在江西省玉山县投资开办的一家家具厂,从事木工工作。该厂未办理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单位。2022年9月24日下午,陈X在正常工作中操作机器时发生严重事故,左手被机器切割,导致左手第三、四、五指中节及末节指骨缺失,食指中节指骨部分残留。

事故发生后,陈X被紧急送医治疗,住院40天,厂方支付了医疗费。经司法鉴定,陈X的损伤构成七级伤残,其劳动能力遭受永久性重大减损,未来工作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面对后续的残疾赔偿、误工损失等巨大费用,厂方投资人意图推诿责任。

本所姜亨涛律师在接受陈X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律师发现,虽然该家具厂无营业执照,但符合“非法用工单位”的认定标准,其投资人依法应对员工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代理陈X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要求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追究两名投资人程X、郑X的连带赔偿责任,并依法计算了包括伤残赔偿金、生活费、护理费等在内的各项损失。

二、案件结果

在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本案进入调解程序。姜亨涛律师凭借对案件事实的清晰梳理、对赔偿标准的精准把握以及有力的法律论证,代表当事人与被告方进行了多轮谈判。
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1、快速获得赔偿:被告程X、郑X同意向原告陈X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30,000元
2、明确支付计划:赔偿款分三期支付,首期20万元于2023年4月15日前支付,后续两期分别支付13万元和10万元,并约定如任意一期逾期,原告有权就全部余款申请强制执行。
3、高效解决争议:原告陈X同意在获得上述赔偿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该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通过调解方式,当事人在诉讼程序早期即锁定了43万元的赔偿结果,避免了后续鉴定、庭审、上诉等漫长且不确定的诉讼流程,以最快速度获得了经济保障。
三、案件总结

本案再次凸显了无证经营的“非法用工单位”给劳动者带来的巨大风险。此类单位往往设备简陋、管理缺失、安全意识淡薄,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维权面临主体认定难、法律程序复杂等困境。本案的成功调解,提供了以下几点启示:
1、非法用工关系认定是关键: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只要存在事实上的用工行为,其投资者就必须对劳动者的工伤承担法定赔偿责任。这是劳动者维权最根本的法律依据。
2、调解是高效解纷的重要途径:对于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的案件,通过法院主持下的专业调解,能够促使责任方正视其法律责任,在较短时间内达成对受害者较为有利的赔偿方案,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时间成本。
3、专业化计算是谈判基础:律师根据伤残等级、工资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精确核算出的赔偿数额,为调解提供了客观、权威的参考基准,使得谈判能够围绕合理范围展开,避免了双方诉求差距过大的无效争执。
四、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姜亨涛律师展现了在劳动争议,特别是非法用工纠纷中,通过“以诉促调”策略高效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专业能力:
1、精准定性,锁定责任主体:律师迅速厘清案件属于“非法用工”性质,并将赔偿义务主体直接锁定为两名个人投资者,避免了因工厂无主体资格而导致的索赔无门困境,为案件处理奠定正确方向。
2、夯实证据,强化谈判地位:通过收集工资发放记录、事故证明、司法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并在诉讼中清晰呈现,向对方施加了充分的法律压力,为促成有利调解创造了坚实基础。

3、策略灵活,追求最优结果: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律师并未僵化地等待判决,而是积极寻求并抓住调解机会。通过专业的谈判,在保障当事人核心利益(获得足额赔偿)的前提下,灵活处理支付方式,最终达成了金额可观、支付安排明确、且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方案。
4、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通过调解,使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约半年内即获得了具有法律保障的赔偿承诺,极大缓解了其因伤残导致的经济与精神压力,体现了律师工作不仅追求公平,也注重效率,切实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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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04/06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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