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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案之合同必备条款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案情概况。

因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工资是老板通过微信发放,劳动者能够提供单位工作群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服、工作场地照片等证据。劳动仲裁阶段,单位提交手写的《合同》证明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

二、律师意见

我们对合同的真实性存疑,该合同没有加盖单位公章,落款也并非是劳动者签名,同时申请笔迹鉴定。且该合同也没有涵盖劳动合同第17条规定的必备条款,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件。加之合同的条款也明确说了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与公司无关,说明了即使是《合同》为劳动者本人亲自签订,该《合同》也不属双方有效的劳动合同

三、仲裁、判决结果。

案件经过劳动仲裁阶段、一审、二审阶段,法院都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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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09/24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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