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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案【律师精准切入程序要害,助第三人案件发回重审扭转局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 案件详情

案件名称:好XX公司 vs 中X水务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

我方当事人:XX公司(原审第三人)

代理律师:陈兵兵律师(北京市XX)

基本案情:

本案为一宗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被上诉人中XXX作为卖方,起诉上诉人好XX公司(买方)支付货款。在一审审理中,好XX公司以中XXX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提出抗辩并拒绝支付剩余货款。我方当事人奥XX公司作为与原、被告双方均有关联的交易环节参与方,被列为原审第三人。

一审法院未对案涉核心争议——“货物质量问题的抗辩是否成立” 进行实质性审查,便判决支持了中XXX的全部诉讼请求。好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 案件结果

经过本团队律师在二审中的有效代理与论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本方案件核心程序与实体问题的观点,作出如下裁定:

1. 撤销安徽省合肥市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2. 本案发回安徽省合肥市XX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此结果彻底推翻了对我方当事人(原审第三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一审判决,为当事人在重审程序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赢得了至关重要的战略空间。

三、 案件总结与律师价值

本案的胜诉关键,在于律师对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的精准把握与对案件核心焦点的成功引导。本团队律师的价值主要体现在:

1. 精准定位,直击一审程序要害:在一审事实认定不清的情况下,律师并未纠缠于细枝末节,而是敏锐地抓住了一审判决的“命门”——即遗漏了对买方提出的质量抗辩这一核心事实的审查。这严重违反了买卖合同纠纷中“对待给付义务”的基本原则,构成了根本性的程序与实体错误。

2. 成功论证,推动二审发回重审:在二审阶段,律师紧紧围绕《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基本事实不清”应发回重审的规定,向合议庭清晰阐明了本案必须就质量问题重新调查、质证和认定的必要性。最终,律师的观点被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成功将案件发回重审,一举扭转了对我方当事人极为不利的诉讼局面。

3. 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作为原审第三人的代理人,本团队律师深刻理解案件最终结果与当事人利益的潜在关联。通过促成发回重审,我们不仅帮助上诉人赢得了程序正义,更重要的是,为我方当事人奥XX公司争取到了在更公正的程序中澄清事实、厘清责任、避免无辜受损的宝贵机会。

本案充分证明,在复杂的民商事纠纷中,卓越的律师代理不仅在于对实体法的精通,更在于对程序规则的战略性运用,从而在看似被动的局面中为当事人开辟出全新的胜诉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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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4/09/23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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