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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法院

1.案情简介:

A(越南籍)与B2019年经人介绍认识,确立恋爱关系2020113日在陕西省民政厅登记结婚20201017日,双方生育一子,一直由B父母照顾。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更是双方国土风俗差异、思想观念相差较大,彼此之间难以沟通,双方感情淡漠疏远,无法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

2.办案经过:

难点1:诉讼主体及婚姻登记文件获取。

律师通过A提供的护照文件及结婚证,前往省民政厅调取婚姻登记文件: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协助A在中国驻越南XX办理婚姻情况认证书,联系翻译公司对护照及认证书等外文文件进行翻译而后诉讼立案。

难点2:离婚手续办理。

律师庭前与通晓中越语言的C沟通确认,由C作为A的翻译人员与律师一并参与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到庭后克服语言沟通、身份认证、法律文书域外送达等问题,律师多次与B及其家属调解,最终双方当庭调解离婚。离婚后,律师与A共同前往省民政厅确认离婚民事调解书效力并协助办理涉外离婚备案手续,告知A离婚后限期出境及相应法律后果。

3.案件结果:

双方调解离婚,A出境返回其国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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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7/19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

行      业:服务业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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