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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作业致人受伤,**公司及车主连带赔偿案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办案经*

作为原告程X的代理律师,我们的办案经*主要围绕证据收集、法*适用及庭审抗辩展开:

1. 固定核心证据,锁定侵权*实:我们协助原告收集并提交了关*证据,包*:

· 《接警证明》:证明*故发生的时*、地点及基本过程。

· 全*医疗文*:包*急诊记录、住院病案、手术记录及医疗费*据,完整呈现了伤情、治疗过程*医疗费*。

· 《司**定意见书》:这是确定赔偿数额的关*,明*了原告构成*级伤残,并给出了误工期、护理期、营养*的专业意见。

· 工资流水*工资表:用以证明*告的工资水*,作为误工费*计*依据。

2. 厘清保险关*,确定赔付主体:经*查,案涉吊车*保了两份保险:

· 交强*:由XX公**保。被告XX财险辩称交强*只赔“道路*通*故”,不赔“作业事故”。我们援引《机动车*通*故责任**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及监管*门的复函,主张*于*重的特种车*作业事故可“比照适用”交强*条例,其作业风险理应**在保障范*内。

· 商*险:由XX公**保了“工程*械设备保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我们紧扣保险条款,证明*次吊装货物掉落砸伤第三者的情形,完全*于*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

3. 精准计*损失,应*对方*辩:针对被告保险公**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项*的质疑,我们依据法*规定和*定意见,提供了详细的计*说明**据支*。对于*方*出的“后*治疗费**案主张”等观点,我们尊重了法*的裁量,同意其在实际发生后*行主张,确保了核心诉求的可实现性。

4. 庭审策略:在另两名被告(王XX、王XX)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我们集中火力与到庭的两家*险公**行辩论,重点论证了交强*在本次事故中的适用性以及商*险的赔付责任,最终*得了法*的支*。

案件结果

法*经*理,完全*纳了我方*核心观点,判决结果如下:

1. 责任*定:被告王XX作为吊车*作员,在作业中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承担全*侵权*任。车*王XX作为雇主,承担连*责任。

2. 赔偿总额:法*最终*定原告的各项*失共计 196.601.31元(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精神损害抚慰金)。

3. 保险赔付:

· 被告XX财产保险股份有*公****公**交强*责任*额内赔偿原告 158.562.35元。

· 被告中国XX公**商*工程*械设备保险范*内赔偿原告 38.038.96元。

4. 其他费*:法*鉴定费2.280元*案件受理费936元,由直接侵权*王XX承担。

至此,原告程X的合法****诉讼得到了最大程*的保障,两家*险公**在保险责任**内承担了赔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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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10-22 16:00:00

审理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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