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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认定非吸两千万判四年?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认定非吸两千万判四年?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24)鲁17刑终XX号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一审判决认定委托人涉嫌非吸金额两千余万,判决有期徒刑近四年。

办案经过:我方介入后通过大量的查阅案卷卷宗,反复对比,将重复计算及亲朋好友的金额去处,并为委托人进行无罪辩护。

案件结果:一、撤销一审刑事判决书;二、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审判长:张XX

审判员:郝XX

审判员:王XX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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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4/08/08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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