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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违章违纪为理由辞退员工,不给任何赔偿,成功帮助员工得到赔偿金

公司已违章违纪为理由辞退员工,不给任何赔偿,成功帮助员工得到赔偿金

XX市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成武劳人仲裁(2025)00633号

案情简介:

申请人:刘X;委托诉讼代理人:范继彬律师。

被申请人:XX某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独任庭审理。申请人仲裁请求是确定存在劳动关系,支付未支付的劳动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办案经过:

被申请人先是口头辞退申请人,要求申请人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申请人不服要求给个合理理由,被申请人回复说申请人不适合这份工作,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而后被申请人书面的《违反公司规定解除雇佣挂你是通知书》以违法违纪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申请人。我认为:第一,被申请人先是口头违法辞退,事后又书面通知属于事后弥补,无效。第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录用条件从来没有公示过和学习过,对申请人不生效,无约束力,辞退理由不合法,也属于违法辞退。

案件结果:

     关于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100元的仲裁请求。经查,2025年2月10日,被申请人处前厅经理微信通知申请人,以申请人不适合该份工作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2025年2月11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送《试用期违反规定解除雇佣关系通知书》,以申请人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且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申请人。本委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携程平台约定截图、《前台员工惩处标准》并没有申请人的签字确认,故对申请人不产生约束力,且被申请人也未提交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其明确告知了申请人录用条件。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故被申请人以上述理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500元(4500元/月×0.5个月×2倍),对申请人该项仲裁请求合理合法部分,本委予以支持。

     综上,依照上述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条的规定,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工资1241.37元、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31日工资差额10.49元、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10日延时加班工资724.14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5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6476元(大写:陆仟肆佰柒拾陆元整)。

仲裁员:李x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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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06/10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

行      业:酒店行业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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