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人民法院
湖南省武冈市XX
民事调解书
【2025】湘0581民初2603号
基本案情:
原告罗X,女,汉族,1985年11月出生,湖南省武冈市人
被告曾X,男,汉族,1991年10月出生,湖南省武冈市人
原告罗X与被告曾X于2018年冬经人介绍相识,2019年12月13日登记结婚,原告系再婚,2020年8月17日双方生育一女孩曾X秋。婚后由于性格不合,被告性情怪异,双方很少沟通,夫妻感情一直不和,2022年10月两人吵架后开始分居,至今双方分居近三年,彼此互不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办案经过:一个偶然的机会,原告罗X找到本律师,罗X急于离婚,希望律师想尽一切办法尽速办理,好让她离婚成功,摆脱这段婚姻。在诉说自己的个人遭遇时,罗X情绪激动,让律师感到一种无形压力,因此律师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与被告沟通,让被告谈谈自己的想法,可能双方矛盾确实尖锐,被告开口就说离婚可以,女方的其他要求一条都不会答应,顿时本律师松了一口气,女方的要求就是离婚,孩子不要,抚养费不承担,探视权也不管,这与被告男方的意思也基本一样。幸好,法庭不久就组织调解,我与调解员沟通后,2025年6月12日,案件顺利结案。
办案结果:一,双方自愿离婚;二,婚生女孩曾X秋由被告男方曾X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愿全部承担,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止;三,双方确认无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债务,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偿还。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06/11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武冈市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