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我方当事人与女友在恋爱期间,曾向女友XX账户转过大额资金。分手后,多次向女友主张返还,女友一直不同意。后我方当事人委托我处理此事。
接受委托后,梳理相关证据与事实后,向法院提起婚约财产纠纷诉讼,主张认定转账的性质为彩礼,结合太原本地彩礼返还习惯,在庭审中推翻女方认为转账属于赠与的答辩。庭审前后,多次在法院与女方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方面,女方快速归还了转账资金;另一方面,调和了两方的矛盾,不致结案后双方内心不满,最终即保留了彼此的体面,也完成了回款目标,促成了双赢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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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7-10 16:00:00
审理法院: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