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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滨交通事故律师高志博成功为马X争取到死亡赔偿金等

哈*滨交通*故律师**博成*为马X争取到死亡赔偿金*

本案是原告M与被告XXX、G交通*权*任*纷一案,原告M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博律师*理本案。

2024年8月25日7时56分许,被告G与原告父亲驾驶的摩托车**,造成*车*同程*损坏、原告父亲、三轮车*乘车*Y人身受伤的交通*故。原告父亲当日入院治疗,经*断为“脑挫伤、创伤性急性硬膜下出血、面部裂伤、损伤、身体浅表擦伤、低钾血症”,住院17天后*2024年9月11日好转出院,发生医疗费*XXX元,其中XXX预付XXX元。出院后,原告父亲于2024年9月23日在家*亡,经*警部门委托哈*滨华*司**定中心作出了哈*(2024)病司*字218号司**定意见书,结论“原告父亲符*道路*动车*用造成**颅脑损伤后*并肺部感染致呼吸循功能*碍死亡,道路*动车*致人身损害在死亡中的参与度96%-100%”,后*警大队作出了道路*通*故认定书,认定原告父亲负事故的主要责任、G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小型轿车*被告XXX投有*强*及限额 300万**商*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原告M系原告父亲之子,其系原告父亲唯一第一顺位法*继承人.

经*法*审理判决如下:
X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付M  XXXX元.

本案经*高*师*审前和*审中的充*准备,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巨额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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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01-25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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