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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X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功轻判

南雄市人民法院

本案中,被告人林X某因醉酒后情绪失控,在其租住的三楼阳台处,将十多个啤酒瓶抛向附近路口,导致玻璃碎片大面积散落,造成该路口交通受阻,并砸坏了停靠在路边的两辆汽车。经查,林X某此前曾有犯罪记录,存在加重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表示无异议,刘伟路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针对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多维辩护策略,并积极开展庭审工作,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1.认罪认罚与坦白情节:林X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符合坦白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

2. 犯罪作用与主观恶性:林X某系醉酒状态下实施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林X某的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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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30 16:00:00

审理法院:南雄市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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