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代理的当事人XXX身体不好,自2022年在网络上加入某组织(该组织主要负责人假借佛教、道教、人体科学、医学、禅修冥想等学说,宣扬“地球灾难”、“第二套生命系统”等迷信学说),宣扬具有高强法力和特异功能,可教人心灵自我疗愈,并可通过精神控制等方式发展成员进入组织,该组织分工明确、架构清晰。组织以“创造者联盟”为名,举办各类培训班、传授功法、“隔空”治病、身心疗愈等大肆敛财。先后成立十余个小组。当事人XXX为其中一组组长,介绍学员,抽取介绍费。直至2024年案发,该当事人XXX共获利31余万元。
该组织的两名主犯于2023年被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事人XXX是在进入法院阶段以后才委托律师。据了解,XXX之前被羁押在看守所三个月左右,后取保候审。XXX自己积极退赔退赃,所有违法所得全部上交。XXX和家属都以为自己仅仅通过网络上课、传授一些自己的练功心法以及介绍部分学员、组织给到介绍费等行为,可能构不成犯罪或者顶多判几个月就好,也就大意没找律师。
后某检察院提起公诉,可能判刑3年左右,XXX才焦急万分,后悔自己没有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助。经过律师和检察院以及法院的积极沟通,因为XXX为从犯,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退赃等情节,最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律师当庭辩护和当事人缴纳罚金后,争取到异地缓刑,不影响工作和生活。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4/11/13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标 的:32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