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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丁XX诉李XX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受理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01知民初660号

原告:丁XX   诉讼代理人:李政律师

被告:李XX   诉讼代理人:康XX、耿XX律师

2022年1月7日,丁XX的“农用多功能锄”取得了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权,专利号为202XXXX8804.6,并批量生产销售。丁XX发现,从2023年2月初起,李XX在未取得丁XX许可的情况下,大量仿冒涉案专利进行生产和销售,导致丁XX的专利产品滞销,损失惨重。为制止李XX的侵权行为,在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解下,双方于2023年6月1日达成了《专利纠纷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生效后李XX拒不履行,仍以每天200台左右的产量生产销售被诉产品。丁X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李XX赔偿丁XX各项损失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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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4/07/21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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