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房*售合同纠纷、(2022)云04民终1670号、云*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
上诉人李XX因与被上诉人澄江XX公*,原审第三人云*XX公*、曲靖XX公*、云*XX公*、李X商*房*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省澄江*人民法*(2021)云0422民初136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原告:李XX 、被告:澄江XX公* 、被告第三人:云*XX公*、曲靖XX公*、云*XX公*、李X 、原告代理人:谢X、孔XX 、被告法*代表人:陈X
拿到一审判决书,和*事人针对法*支*和*支*的诉讼请求进行深度分析,通*被上诉人(第三人)的答辩意见、法*调查*及的其他问题、争议焦*、法*辩论、适用法*和*际情况,结合得出提起二审的决定。
二审达成*节和*,一、由澄江XX公**2023年4月30日之前与李XX就位于**省玉溪市澄江XX35-B 栋的商*房*订《商*房*销/买卖合同》并完成*签备案手续,由李XX自行承担房*契税、维修基金*费*,之后*****务按照《商*房*销/买卖合同》履行。
二、由澄江XX公**《商*房*销/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 10日内将位于**省玉溪市澄江XX 35-B栋的商*房*房*现状交付给李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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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11-07 16:00:00
审理法院: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 的:640298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