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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坚决无罪辩护最后检察院不起诉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案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承办机关:安徽省黄山市某区检察院

  辩护律师: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陈XX律师

  案情简介:202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何X明知其卖给他人的QQ账号可能被他人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通过其本人的微信渠道对外售卖QQ账号,根据对其作案使用的手机售卖QQ账号数据统计共有2400余个,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65800余元。

  辩护经过:何X系安徽凤阳人,其涉案后先后与安徽和南京的多位律师咨询和面谈,最后确定陈XX律师为其辩护。陈律师阅卷后,发现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如果构罪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陈律师独辟蹊径,从犯罪构成的要素上打开突破口,那就是:涉案的QQ号因为与特定自然人没有关联性,不能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所以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为此,陈律师第一时间和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请求承办检察官重视辩护律师意见和无罪观点!承办检察官认可律师观点,表示会重视该案无罪意见的!

  该案经过退查后,公安机关未能补充到有价值的证据,2023年3月8日检察院对何X做出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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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03/06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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