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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交通事故主责一级伤残,懋华助力快速获赔120万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216151915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东XX,冯XX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适有吴X驾驶无轨电车由西向东驶来,无轨电车前部与三轮摩托车左侧及冯XX身体接触,造成两车损坏,冯XX重伤。

案件分析

经认定,冯XX无照驾驶、闯红灯承担主要责任,吴X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冯XX被送往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北京丰台某医院治疗,经诊断损伤主要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等,并进行住院做手术等。

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植物人)、完全护理依赖。冯XX监护人尚X具状委托我所起诉维权,被告为吴X、北京某某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诉请被告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008,187.76元。

处理结果

丰台法院主持达成调解:

一、北京某某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于20221231日前一次性给付冯XX各项费用共计800,000元;

二、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21224日前一次性给付冯XX各项费用共计398,000元;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91元,由冯XX负担2000元;由北京某某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工分公司负担5791元。

律师结语

律师对代理诉讼工作的尽职尽责,既意味着凭借业务能力、兼顾效率和案涉风险为当事人主张法律支持的、最大化的利益,也意味着在调解的问题上不以利小而不为,坚守底线、据理力争,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办的执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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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11/24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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