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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赴北京,成功辩护案件不起诉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疫情期间,当事人康X因为想做兼职另谋第二份收入,通过网络购买了二份与核酸检疫有关的假证件,后被公安机关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辩护经过】当事人康X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在已经有一位北京XX的前提下,他考虑到现状,感觉惴惴不安。于是2022年8月初,康X拨通从未谋面的南京陈律师的电话,简单沟通后便决定委托陈XX律师介入辩护。

律师第一时间赶赴北京,首先阅卷,然后请求和检察官面谈沟通案情,表达了辩护观点:该罪的追诉标准并不明确,各地法院或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该罪当事人认罪认罚;该案当事人康X职业属医学领域,钱程似锦,不能因此让其一生蒙上阴影;当事人主观恶性不大,该罪犯罪情节轻微等等。

2022年8月中旬,承办检察官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决定对康X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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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8/03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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