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刑事诉讼

将寻衅滋事罪改为聚众斗殴罪,将刑罚降至最低(比检察院建议量刑还低)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凌晨,六七个人在同一家饭店吃饭,一方三个人,另一方四个人,彼此邻桌。其中一桌之中有个女孩认为邻桌黑衣男子对其抛媚眼并由解裤子行为,女孩同桌男子遂讨要说法,双方发生口角。后因女孩同桌男子摔酒瓶导致矛盾升级,双方发生互殴。

办案经过:

1.在律师的提醒下,委托人一方积极进行赔偿获得谅解;

2.公安机关本来定的是寻衅滋事罪,经过律师努力改为聚众斗殴罪,罪名严重性降低:

3.本来委托人不懂得刑事办案流程和利害,在律师的沟通下,委托人认罪认罚,检察院在建议量刑时将刑期降低;

4.在法院审判时,律师积极辩护,努力争取到比检察院量刑建议更低的刑罚


其他刑事诉讼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11/15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