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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臂能当车小小建材公司勇斗XXXX工程公司

延吉市人民法院

    一、【案情简述】

    2015年9月20日,吉林市至图们市至珲春市高铁的正式开通运营,珲春结束了不通旅客列车的历史。

    珲春,地处中XX三国交界的边境城市,与俄罗斯、朝鲜山水相连。

    吉图珲客运专线是长吉城际延长线,全线统一命名为“长珲城际”。据悉,吉图珲客专全线建设里程361公里,设计运行时速250公里,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建设桥梁115座,隧道85座,大量采取“以桥代路”设计及“穿山越岭”施工方式,有效缩短了运行长度,其中,吉林至蛟河的距离由97公里缩短至66公里,从珲春XX出发一路向西,3小时即可到达长春XX,延吉至北京最快只需9小时。

    客专正式开通后,将与长吉城际、哈大高铁、盘营高铁等共同构成东北XX铁路快速客运网。在长春XX换乘哈大高铁,北上可达牡丹江、齐齐哈尔,南下可至沈阳、大连,进一步加强了吉林腹地与东北其他地区的交通联系,对加快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带动XX及图们XX跨境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至此,高铁宛如一条巨龙,飞驰在白山黑水的崇山峻岭中。

    2011年07月,XX某某建材经销有限公司与XX某某局集团第某工程有限公司吉图珲铁路客专项目部达成协议,约定由建材经销公司向XX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工程所需的砂子和山皮石等材料。

    按照双方约定,建材经销公司从2011年07月至2014年年初期间向XX工程有限公司供应材料。

    期间,因XX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约支付材料款。

    双方于2014年7月签订还款计划。XX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货款余额共计370多万元。

    2017年3月,建材经销公司正式起诉,要求XX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并利息420万元。

    二、【办案过程】

    本案中,本律师为原告XX某某建材经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之一。

    据多方了解,项目部对外拖欠了不少钱。除了沙石、水泥、轮胎、电缆等建筑工程物资外,还有小饭店的饭钱等,大的几百万,小的几万。

    面对XX工程有限公司的拖延战术,小商小贩都无可奈何,疲惫不堪,到了破产的边缘。

    接到本案时,已是2017年年初。眼看几百万货款要泡汤,原告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三天两头地去找项目部要钱。

    项目部的人则慢条斯理,人是换了一茬又一茬。过几个月跟你对个帐,又过几个月拿出个还款计划,但是就是不拿钱。

    2015年,吉图珲客专早已正式通车。项目部开始陆续换人,准备撤回。很多熟悉的面孔都消失了。事情已到十万火急、不得不发的地步。

    认真分析案情后,本律师决定直面困难,拿出“诉讼保全”的杀手锏,来一个敲山震虎。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因项目部本身不是独立的法人,我们首先对远在天津的XX某某局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总公司账号提出保全申请。因不了解总公司账号,我们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查询总公司账号等财产线索,一经询得有效财产信息,立即予以保全。

    其次,我们对实际负责项目运作的项目部帐号提出保全申请。针对项目部转移帐号的情况,我方积极搜寻财产线索。经多方努力,最终冻结了项目部的帐号,掐住了对方的“咽喉”。

    没钱项目就无法运转,全部压力都转到对方那里。这一回,轮到对方紧张起来。

    先前玩躲猫猫游戏的“老熟人”一个个重新现身,极力说服我方撤诉或者以分期支付的方式支付欠款。

    但是,正式开庭之时,被告方却组织起强大的律师团队,极力否认我方提出的对账单、还款计划等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证明内容,企图摆脱困境。

    本律师则胸有成竹,轻松应对。

    经过一审、二审多次法庭调查和原、被告双方激烈的交锋,法院从中积极协调双方立场,案情逐渐明朗起来。

    三、【判决结果】

    2017年5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XX某某局集团第某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XX某某建材经销有限公司货款329余万元及利息。

    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

    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上诉后,2017年11月,法院在被告总公司所辖账号里强制执行货款余款及利息共计318万余元。

    本案圆满结案。

    四、【律师心得】

    “螳臂当车、以卵击石”。

    我方是边境乡镇一个小小的建材经销公司,对方则是财大气粗、频频登上媒体头条的国家重点工程施工企业,强弱对比明显。

    “兔子蹬鹰,十蹬九空”。

    无论什么时候,得有绝处逢生、拼死一搏的勇气。

    面对无比强大的对手,不仅要有亮剑的勇气,也要懂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资深律师掌握的法律,就是当事人手中的那柄利剑!

    本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查询申请,范围包括其总公司和项目部,对被告方施加了极大的压力。

    磨了几年的案件得以了结,得益于律师们精湛的开庭技巧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得益于办案法官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更得益于包括《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案件若干规定》在内的我国民事法律的蓬勃的发展。

    在此提醒大家三点。

    一、涉及高铁、高速公路的工程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等,准备好证据材料,及时起诉。

    二、注意收集对方公司或项目部的银行帐号、工程设备、车辆等财产信息。

    三、一经判决,作为被告,大中型国有企业执行到位的概率很高。请不要轻言放弃。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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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7/05/14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延吉市人民法院

标      的:329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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