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纠纷,拖欠工程款120万元,起诉后要回
案情简介
2017年,原、被告签订《xx城区段扩建工程绿化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xx城区段扩建工程道路绿化种植、养护工程,工程总包干价260万元整。《合同》签订后,原告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施工义务,于2018年8月份完工,并移交被告。被告应当支付全部工程款,但仅支付146万元,尚欠114万元及87768元利息,合计应付XXX元。
办案经过
委托人前期一直没法决定是否起诉,从接触到委托近半年时间,决定起诉后,2个多月时间判决结案,拿到欠款,结果非常满意。
案件结果
要回全部拖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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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10/21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