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为婚姻关系中的男方,男女双方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婚后生有一女。结婚后因家庭琐事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女方甚至大打出手,导致感情破裂。男方遂委托本律师向九龙坡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有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经过对女方的劝解,以及合理的帮女方分析一个人带孩子的压力,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环境等因素,最终调解双方离婚,为委托人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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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7-03 16:00:00
审理法院: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